本招标项目 安陶小镇景区管理用房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重庆市荣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项目代码为:2306-500153-04-01-417482(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陶都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重庆市陶都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 安陶小镇景区管理用房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重庆市荣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项目代码为:2306-500153-04-01-417482(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陶都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重庆市陶都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荣昌区安富街道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该建筑为四层建筑,用地面积约12亩,总建筑面积约3300平方米,主要包括土建(含场地平整)、装修、电气、弱电、给排水、暖通、室外等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及清单)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2000 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15993675.78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所提供的施工设计图所示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为准。若施工图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招标人: | 重庆市陶都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四川天鼎恒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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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重庆市荣昌区安富街道民主路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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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二环路西二段19号仁和春天A座14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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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梁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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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雷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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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46327009 | 联系电话: | 028-85530938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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