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秀山县采茶河山洪沟整治工程已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秀山发改投〔2023〕54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2023年特别国债资金及区县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法人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水文与水旱灾害防御中心,招标人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水文与水旱灾害防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秀山县采茶河山洪沟整治工程已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秀山发改投〔2023〕54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2023年特别国债资金及区县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法人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水文与水旱灾害防御中心,招标人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水文与水旱灾害防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秀山县海洋乡。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工程河段由采茶河支沟四溪沟及坪河组成,工程治理河道中心线长度3.73km,其中四溪沟长1.4km,坪河长2.33km。整治内容由堤防工程、穿堤建筑物工程等组成。治理两岸堤线长度合计7422.84m,其中维持现状2121.63m,新建堤防5301.21m,新建下河梯步22座,新(改)建排洪渠6座。工程新建护岸主要采用M10浆砌块石挡墙护岸型式。挡墙高2.0m~3.5m,基础置于岸坡老土或基岩上,沿迎水面表层10cm范围不座浆砌筑。挡墙埋置深度1~1.5m,墙前用大块石护脚。排洪渠采用明渠型式,边墙与堤防护岸型式一致。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1208.34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894.11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及图纸说明、招标文件(含补遗)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18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水文与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 代理机构: |
重庆图强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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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秀山县渝秀大道西段行政事业大厦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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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财富大道1号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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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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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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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76862280 | 联系电话: | 023-63210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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