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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江法院今年首例串通投标案宣判

2020-06-03 11:14

围标是典型的串通投标的行为,通过隐秘的手段,串通的形式,围标人与陪标人相互约定,以各自名义制作标书,参与竞争,但是最终不论是谁中标,都由围标人建设。这一行为让原来公开、公平、公正以及诚实信用的招投标秩序失去其应有的意义,严重侵害了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近日,蓬江法院公开审理一起串通投标案,被告人罗某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宣判后,被告人罗某表示息诉服判。

2016年,罗某意外获知了部分工程项目的内幕资料,但是罗某所经营的蓬江区某工程部却无相关的建筑资质,为了承揽这些工程获取利益,罗某联合数家有资质的建筑公司进行围标,这些公司根据罗某的要求制作标书参与投标,约定中标后均由罗某负责项目的具体施工。为了报答这些中标的公司,罗某承诺将提供工程款1%-2%的管理费给中标公司。据统计,罗某通过这种方式先后中标十多个工程项目,总金额达人民币600多万元。

由于正值抗击疫情期间,案件庭审采取远程视频开庭的形式。

法院审理后认为,罗某无视国家法律,在建筑工程行业通过围标的方式恶意投标,已直接伤害了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严重扰乱了正常的招标投标秩序,破坏了建设市场的正常管理制度,损害招标人和其他投标人的利益。罗某伙同他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中标项目金额达人民币600多万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串通投标罪,鉴于其认罪态度良好,且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原标题:《【扫黑除恶】蓬江法院今年首例串通投标案宣判!》

 

 

来源:蓬江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