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上海交通大学重庆人工智能研究院工程 已由 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以 渝高新改投[2023]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高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重庆高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 上海交通大学重庆人工智能研究院工程 已由 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以 渝高新改投[2023]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高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重庆高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高新区含谷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9万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天地墙装饰面、安装、空调、智能化和消防,不包含(实验室内专用实验、会议、办公、餐厨和展厅)设备、办公家具、软装。具体以施工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约4200万元
2.4 招标范围: 完成招标人及相关职能部门审核认可的施工图纸所示的全部施工工作内容,满足工程质量、工期(进度)、安全控制要求,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验收合格批复,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和保修工作,完成资料归档移交等工作,以及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2.5 工期要求:15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 他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投标人在 2020 年 1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 完成的 1 个类似项目业绩。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所有成员的资质均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业绩证明材料由任一成员提供。
招标人: | 重庆高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嘉圣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地址: |
高新区高新大道6号2号楼210
|
地址: |
高龙大道延长段377号9栋4层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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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吴老师
|
联系人: |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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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68699314 | 联系电话: | 023-677335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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