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秀山县洪安镇刘家董片区人居改善项目—香樟书林接待中心 已由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110-500241-04-05-539999 ,项目业主为 秀山县西街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银行贷款及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秀山县西街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 秀山县洪安镇刘家董片区人居改善项目—香樟书林接待中心 已由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110-500241-04-05-539999 ,项目业主为 秀山县西街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银行贷款及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秀山县西街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秀山县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31238.99㎡,总建筑面积29536.94㎡,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3418.75㎡、地下建筑面积6118.19㎡;包括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及室外附属工程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10177.71万元。
2.4 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图纸所示范围的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答疑、澄清及补遗资料为准。
2.5 工期要求: 18个月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投标截止日前3年,指投标人在 2020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至少完成的1个类似业绩。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秀山县西街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攀钢集团工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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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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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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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石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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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汤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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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76676036 | 联系电话: | 13036350259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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