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珠溪河龙石至珠溪段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大足区珠溪河龙石至珠溪段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已由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大足发改资〔2021〕8号和大足发改投〔2022〕1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大足区生态环境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和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大足区鑫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大足区龙石镇、珠溪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污染物(慈竹)去除工程、生态缓冲带建设工程、生态植草沟工程、沉水植物工程;其中,污染物(慈竹)去除工程48080平方米(长度9768米);共构建生态缓冲带建设工程102945平方米(长度20835米),包含陆域和滨水区域生态隔离带重建工程 92595平方米(长度19335米)和小微湿地10350平方米(长度1500米);建设生态植草沟6403.5平方米(长度21345米), 种植沉水植物6643平方米。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14750770.63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14750770.63元
2.4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以及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设计方案明细表、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2.5 工期要求:15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的1个类似项目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应满足以下要求:
工程类别: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大足区)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大足区)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大足区)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大足区)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处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2-09-10 17:00:00(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2022-09-14 17: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大足区)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09-26 09:0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大足区)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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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鑫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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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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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中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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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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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办事处唐凤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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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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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龙景路128号未来国际A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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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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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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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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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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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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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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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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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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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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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15149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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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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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3)43726166 13370719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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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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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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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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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9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