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2022年永川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专项)已由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以渝农﹝2022﹞4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永川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永川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2022年永川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专项)已由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以渝农﹝2022﹞4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永川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永川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卫星湖街道七郎村、南华村、大竹溪村、凤龙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拟实施建设高标准农田约1063亩,建设内容包括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节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约5904.32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549.79万元。
2.4 招标范围:2022年永川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专项)(一标段)项目设计施工图的全部内容,包括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节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等及本项目招标期内招标人的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技术交底等。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18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市永川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服务中心 | 代理机构: |
重庆源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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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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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邹文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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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岳俊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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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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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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