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巫山县早阳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项目已由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巫山发改投〔2016〕0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巫山县兴财农业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和申请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巫山县兴财农业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巫山县早阳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1.2.5.6.9#楼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巫山县早阳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项目已由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巫山发改投〔2016〕0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巫山县兴财农业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和申请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巫山县兴财农业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巫山县早阳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1.2.5.6.9#楼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巫山县龙门街道。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36014㎡,总用建筑面积122856㎡,地上建筑面积91604㎡地下建筑面积30539㎡(以设计施工图面积为准)。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500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次采购的电/扶梯11台。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设备设计、生产、供货(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装配(含出厂前测试和检测、检验)、包装、运输和保险、装卸、安装、调试和试运行、技监检验、验收、技术资料提交、人员培训、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等,即“交钥匙工程”的全部内容。
2.5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双方确认排产图纸后100天完成生产,现场具备安装条件后8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通过职能部门验收合格取得监督检验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制造厂商投标
3.1.1.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1.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资质;
3.1.1.3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或修理)许可证》(电梯)资质[乘客电梯或曳引驱动乘客电梯、自动扶梯安装和维修(或修理)资质] ;【制造商的制造资质与安装资质未合并的提供,若已合并勿须提供】。
3.1.2代理商投标:
3.1.2.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2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或修理)许可证》(电梯)资质[乘客电梯或曳引驱动乘客电梯、自动扶梯安装和维修(或修理)资质];或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安装(含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和自动扶梯资质;
3.1.2.3代理商(即经销商)必须取得电梯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销售授权书(格式由制造商自定);
3.2本次招标,同一投标人提供的整梯产品须为同一商标,同一品牌;不接受电梯制造商以办事处或分公司的名义参加投标,不接受制造商和委托代理商(即经销商)同时参与投标,不接受同一品牌的产品有两家供应商及以上参加投标,投标产品的授权制造商授权的产品必须是自厂生产的产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巫山县兴财农业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机构: |
华地众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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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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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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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杨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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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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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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