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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创新“三大举措”推进投诉举报提质增效

2022-05-19 17:28

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深入推进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改革,创新“三大举措”推进投诉举报提质增效,以“阳光招标,诚信投标”为工作目标,努力让市场主体在每一起招标投标执法监管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健全投诉制度,搭好维权服务“连心桥”

为优化权利救济渠道,保证市场活力持续释放,印发实施《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修订)》,构建起全面覆盖、规则完备、权责明确、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招标投标投诉处理制度体系。一是维权主体更为广泛,招标人、项目使用单位、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文件允许分包且投标文件中载明的分包人、授权代理经销商参与投标的制造商均有权提出投诉。二是维权方式更丰富,针对原有投诉处理方式单一的堵点痛点,创新引入行政调解机制,投诉人和被投诉人根据自愿原则可进行调解。三是维权文书更规范,制发投诉书、签收凭证、不予受理决定书、答复通知书、行政处理决定书、送达回证等六个标准格式文本,增强法律文书的统一性和规范性,提高投诉处理的效率和效益。

优化服务意识,扣紧公平竞争“工作链”

始终以提升服务对象满意度为工作标尺,加强投诉举报处理能力,建立完善投诉举报机制,有力推动投诉举报工作落实落细。一是定期检查,规范流程。建立健全执法档案机制,确保“来件有登记、答复有记录、结果有存档”,严防有案不查、查而不办的问题;定期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采取随机抽查、重点核查、督促整改等方式依法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二是健全机制,创新监管。会同市市场监管局积极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出台了《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印发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方案》,对涉及重要领域、关键环节重大建设项目投诉举报实行包容审慎监管。三是实事求是,避免“一刀切”。对时间紧、任务重等市政府有明确要求项目的招标投标投诉举报,依法审慎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同时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合理确定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

强化监管协同,编织投资兴业“保护网”

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是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的基础。为切实做到市场主体投诉举报“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一是协同办理,形成合力。对涉及职能交叉的投诉举报,采取线索移交、上门协查等部门协作方式,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充分发挥部门各自职能优势,积极化解招标投标投诉举报矛盾。二是交流经验,共同提高。通过走下去、请上来等多种方式监督指导区县执法工作,主动与区县进行业务交流,探讨投诉或执法案件的疑难问题,积极解答区县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三是严处重罚,成效显著。自2021年以来,全市共收到招标投标投诉231件、办结213件,办理招标投标执法案件323件、办结308件;处理责任人279名、责任单位163家、罚款3673.87万元、纳入黑名单单位11家。通过不断畅通市场主体投诉举报的途径,切实查处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

来源: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