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区县道X177杉树湾至珍溪段改建工程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涪陵区县道X177杉树湾至珍溪段改建工程已由涪发改委发〔2020〕95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涪陵区公路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债券资金,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该项目建设资质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建设地点:涪陵区珍溪镇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对长约12.5公里的路面进行改造,部分弯道改建,并恢复排水及交安附属设施。
(三)招标范围:涪陵区县道X177杉树湾至珍溪段改建工程全部工程施工图设计、图说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四)计划工期: 270 日历天。
(五)项目分包情况: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一)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下列资质: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2、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养护工程总承包乙级及以上或公路养护工程二类甲级及以上资质。
(二)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 2 月 9 日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https://www.cqggzy.com/fulingweb )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二)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https://www.cqggzy.com/fulingweb )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三)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含图纸等电子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一)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招标文件为准, 地点为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
(二)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时间以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公开挂钟时间为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上发布。
招 标 人:重庆市涪陵区公路事务中心
联 系 人: 蒋老师
联 系 电 话:023-64667618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邹老师
联 系 电 话:15310122077
2021年 2 月 9 日
涪陵区县道X177杉树湾至珍溪段改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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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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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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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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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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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银行重庆涪陵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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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201010400132900000005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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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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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银行重庆涪陵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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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58853100005502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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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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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银行涪陵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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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90999911080100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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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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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银行重庆涪陵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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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1310100050205903-00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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