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石柱县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已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以石发改【2021】20号文件批准。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授权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作为实施机构,拟对本项目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社会资本方,现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项目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涉及石柱县南宾街道、万安街道、下路街道、下路工业园区、西沱镇、黄水镇、冷水镇。
(二)项目实施范围及投资
《可研报告》估算总投资为190462.85万元,其中新建项目168752.14万元,包括工程费用137616.9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8768.05万元,预备费12367.20万元,存量资产经营权转让费用9378.56万元(存量资产经营权转让费以最终存量资产经营权转让协议为准),建设期贷款利息12001.97万元,铺底流动资金330.18万元。具体详见表1-1新建项目范围与规模明细表和1-2存量项目范围与规模明细表:
表1-1 新建项目范围与规模明细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工程投资(万元) |
合计 |
137616.90 |
||
(一) |
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 |
33878.12 |
|
1 |
下路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项目 |
原1万t/d,扩建1万t/d,共2万t/d。排放标准提升至一级A |
10305.48 |
2 |
冷水镇八龙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
新建污水处理厂5000t/d |
6229.96 |
3 |
黄水镇第一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项目 |
原厂5000t/d,扩建5000t/d,共1万t/d,排放标准提升至一级A |
6076.98 |
4 |
黄水镇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及提标改造项目 |
原厂3000t/d,扩建5000t/d,共8000t/d,排放标准提升至一级A |
5267.44 |
5 |
西沱镇污水处理二厂建设项目 |
新建污水处理厂6000t/d |
5998.27 |
(二) |
污泥处置厂建设工程 |
4051.27 |
|
6 |
污泥处理厂建设项目 |
新建50t/d污泥处置厂(服务全县城镇污水处理厂) |
4051.27 |
(三) |
雨污水管网建设及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
76569.89 |
|
7 |
石柱县县城排水系统优化工程 |
对县城沿河截污管道破损情况全面检测,进行针对性修复,局部运行较差管道进行改造,共计修复改造约6.6km。 |
7381.50 |
8 |
石柱县老城区管网改造 |
沿玉带南街、南宾路、滨河街、城北西街等路段建设雨水管道1km。沿城南路、滨河西路、万寿大道、城北西街段等路段建设污水管道1km。根据最新管勘成果,县城内管道破损严重,预计管道清淤13.5km,管道修复9.3km,错漏接改造约108处。 |
11615.65 |
9 |
石柱县东连接路片区排水设施改造 |
沿体育馆西北侧道路、龙嘴路、蛟石溪-双庆廉租房段等路段敷设污水管3.01km。沿体育馆西侧道路等路段新建雨水管0.74km。 |
2020.63 |
10 |
石柱县汇景龙湾片区排水设施改造项目 |
沿城东路新建雨水管1.56km,配套新建雨水篦子。沿干溪子路、S202与团结路新建污水管0.97km,管道清淤8km,修复4.4km,错漏接改造约10处。 |
5796.02 |
11 |
石柱县石桥子片区排水设施改造项目 |
沿万兴路敷设雨水管220m。对高中城0.3km2范围进行雨污分流改造,管道清淤4.3km,修复4.2km,错漏接改造约20处。 |
4228.89 |
12 |
石柱县城南片区排水设施改造项目 |
沿105省道、滨河晓月西南侧、城南路、都督大道、火车站、甑子坪、岩嵌沟两侧、打鼓莊、垭口、岩嵌北路至滨河西路等路段建设污水管网10.77km,沿万寿大道、滨河路等路段新建雨水管网2.22km。建设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3座,错漏接改造约44处。 |
11520.25 |
13 |
冷水场镇排水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
从李家湾至拟建八龙污水处理厂新建一条8.41km污水主管 |
3385.17 |
14 |
黄水场镇排水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
黄水场镇新建雨水管网5.62km,污水管网12.88km,管道清淤8.85km,修复1.86km,错漏接改造约78处。 |
9795.20 |
15 |
西沱场镇排水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
在沿江大道、990县道、西沱中学等路段新建污水管8km,修缮雨水边沟2km,建设一体化提升泵站3座,管道修复1.9km,错漏接改造约27处。 |
6441.64 |
16 |
下路场镇排水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
完善桥沟桥东侧、下路红砖厂、建德街、建镇街、佳豪苑污水干管2.64km。沿宏达路、建德街敷设雨水干管1.75km,管道清淤6km,修复4km,错漏接改造约20处。 |
4912.81 |
17 |
下路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项目 |
新建 DN800污水主干管8.5km,设置污水提升泵站1座。原配套管道、泵站修复。 |
6840.77 |
18 |
管网排查与检测工程 |
|
2631.36 |
(四) |
餐厨垃圾处理厂建设工程 |
4988.58 |
|
19 |
餐厨垃圾处理厂建设项目 |
新建65t/d的餐厨垃圾处理厂(服务全县城镇人口+旅游人口) |
4988.58 |
(五) |
河湖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 |
15545.19 |
|
20 |
龙河干流生态景观提升工程 |
龙河甑子坪滨水景观带,总长度约5400m,其中滨水步道7.37km;滨河景观亮化、景观堤堰等工程建设。 |
15545.19 |
(六) |
智慧水务工程 |
2583.85 |
|
21 |
厂网智慧水务建设 |
建设27套水质自动监测站点、52套污水管网水位流量监测站点、20套雨水排口采样监测站点、35套视频监控等。 |
2583.85 |
表1-2 存量项目范围与规模明细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规模及内容 |
存量资产经营权转让费(万元) |
运作方式 |
1 |
黄水镇第一污水处理厂 |
设计规模5000m3/d。 |
1792.10 |
ROT |
2 |
黄水镇第二污水处理厂 |
设计规模3000m3/d。 |
976.95 |
ROT |
3 |
黄水一、二厂配套管道 |
管道长度7.284km |
696.10 |
TOT |
4 |
下路污水处理厂 |
设计规模1万m3/d。 |
5168.24 |
ROT |
5 |
城南路雨污管网改造工程 |
DN300-DN1600,长度643m。 |
342.88 |
TOT |
6 |
幺店子区域二三级污水管网改造工程 |
主管道规格为DN400-DN500,长度为799m。 |
324.94 |
TOT |
7 |
甑子坪片区污水管网 |
新建污水管1756m,污水检查井57座,架空检查井10座,倒虹进出水井4座。 |
77.35 |
TOT |
合计 |
|
9378.56 |
|
(三)运作方式
新建项目采用BOT模式,项目公司依法进行项目的融资、设计、建设、运营及移交;存量(包括在建)项目采用TOT、ROT模式,项目公司依法进行项目的转让(改建)、运营、移交。
(四)项目回报机制
项目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五)政府方出资代表
经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授权,重庆市石柱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国资集团公司”)作为本项目的政府方出资代表,依法履行其相关的股东权利及义务。
(六)项目投融资结构
本实施方案测算项目总投资177790.73万元,项目资金来源包括项目资本金和债务融资两个部分。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管理的通知》(国发〔2019〕26号)规定,本项目资本金比例暂定为20%,为35558.73万元。政府方出资代表与社会资本按5%:95%的比例出资,其中,政府方出资代表出资1777.94万元,社会资本出资33780.79万元,在项目建设期内按工程进度逐步到位即可,但需确保工程施工进度及外部融资资金及时到位。在履行出资责任时,中标社会资本和政府方出资代表均须全部以货币形式缴纳。除自有资金之外,项目所需债务资金约占项目总投资的80%,为142232.00万元,通过外部融资进行筹措。相关筹措工作由社会资本方协助项目公司通过银行贷款、股东借款、基金、信托等方式完成。项目公司融资不足或不及时的,社会资本有义务通过股东借款或其他方式补足融资,政府方不承担项目任何融资义务。
(七)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限20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17年。
(八)招标范围
选择确定石柱县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的社会资本方;由其与政府方出资代表重庆市石柱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组建项目公司,依法进行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及移交,以及项目公司应承担的所有风险。
本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申请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 项目投融资资格要求:
(1)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且注册资本达到7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及以上。
(2)申请人应具有相应的投融资能力,融资能力不低于14亿元人民币。
3.2申请人勘察、设计、施工资格要求:
(1)申请人勘察资质须满足下列①、②项之一: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2)申请人设计资质须满足下列①、②、③项之一: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
③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
(3)申请人施工资质须满足下列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带二维码标识的资质证书。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业绩要求:近5年在国内至少参与过1个市政(包括但不限于污水处理类)或生态建设或环境保护类别的PPP项目,项目投资额不少于10亿元。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联合体组成成员单位不超过7家,由负责融资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其余要求详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1 凡有意参加申请人,请于2021年2月9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石柱县)(https://www.cqggzy.com/shizhuweb/)上仔细阅读和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图纸、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最高限价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5.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3月5日10时00分,地点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地址:石柱县南宾镇双庆社区楼房湾组新城区写字楼五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预审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http://ggzyjyjgj.cq.gov.cn/)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石柱县)(https://www.cqggzy.com/shizhuweb/)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联系人:马老师
电 话:023-73378079
邮编:409199
传真:023-73376827
电子邮箱:913352952@qq.com
开户银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石柱支行
行户账号:4501010120010011457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图强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财富大道1号22-1
联系人:周老师
电 话:023-63210711
邮编:401121
传真: 023-63210711
电子邮箱:896329097@qq.com
开户银行:工行重庆市分行加州支行
文件下载列表 | ||
序号 | 文件类型 | 文件名称 |
1 | 招标文件 | 石柱县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资格预审文件(挂网版本) |